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就包含自考和成考,其学士学位授予需要满足多项条件,而且并不是全国统一规定的,所以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对象都要以在读/毕业院校公布的申请通知内容为准。以下大致概括了相关信息。
各院校对学位授予有不同的要求,以下整理了大概需要满足的一些条件,最终以院校公布的最新授予对象通知为准。
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
②满本科教学计划(考试)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
③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和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外语专业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外语考试)。
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须由本人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申请。
①违反宪法、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②在校期间受记过或以上处分,且未解除的。
③学校认定的不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其他情形。
学位授予的具体情况要看主考学校的学位申请通知,每个学校会依据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进行适当的调整,除了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外,还要身份证、毕业证,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或者是课程平均成绩等等。
报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的学生,建议提前了解本科毕业和学位授予的事项,针对其条件要求可以更好的做打算,比如对课程成绩、毕业论文以及学位外语考试的要求,那么在申请之前就能朝着此方向前进,到时候申请学位就不成问题了。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对象的信息就简单说这些了,学士学位证书若遗失或损坏,不予补发。经本人申请,学校可开具学士学位证明书,学士学位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