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院校: 湖南师范大学
一、培养要求
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能力把教育管理基本理论应用于实践之中,并能结合实际开展教育科研,促进教育改革。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本专业有广泛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扎实的教育学科、心理学科基础知识和牢固的教育学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教学、管理、咨询和辅导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师范院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及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咨询和辅导等方面工作的应用性人才。
三、教育管理知识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有助于巩固热爱教育的专业思想,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
(2)有助于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提高贯彻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3)有助于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
(4)有助于认识和掌握教育规律,提高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四、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教育管理原理、教育经济学、教育评估与督导、中外教育管理史、教育统计与测量、教育法学、教育预测与规划、管理心理学。
主要课程: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原理、教育统计学、德育原理、教育社会学、教育测量与评价、教学论、教育法学、普通心理学、儿童心理学、外国教育史、中国教育史、人力资源管理、学校管理学、教育行政学、公共关系学、教育经济学、教育调查、毕业论文管理心理学。
五、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学和教育科学基本理论,接受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训练,就业方向多为高职院校教学及管理工作。
本专业全日制研究生面向研究机构、高校、教育行政部门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