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
在我国,课程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课程计划(教学计划)、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在纲)和教材。
(1)课程计划
①课程计划的概念:课程计划是根据教育目的和不同类型学校的教育任务,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教学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②课程计划的组成部分:课程设置,课程开设顺序,教学时数,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③制定课程计划的原则:教学为主,全面安排;互相衔接,相对完整;突出重点,注意联系;统一性、稳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2)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
①学科课程标准:根据课程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有关课程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课程的知识范围、深度、体系、教学进度和教学法的要求,一般包括说明、正文两部分。②教材:是知识授受活动中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课程标准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教材可以是印刷品(包括教科书、教学指导用书、补充读物、图表等),也可以是声像制品(包括幻灯片、电影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等)。③编写课程标准和教学应遵循的原则:思想性和科学性统一;理论联系实际;稳定性和时代性结合;系统性和可接受性。④教科书的编排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