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安排情况如下:
一、“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要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理工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二、“专升本”按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划分为八类,每一类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三、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在湘招生学校的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其他专业是否加试专业课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凡安排加试的招生学校必须在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核对招生计划时,在招生计划核对表中备注栏注明加试科目及相关内容,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在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时一并公布有关招生学校加试专业课信息。所有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于10月底以前报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备案。
四、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2007年版)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统考科目各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