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考毕业证发放时间及相关事宜
自考毕业证办理时间
每年6月上旬,12月上旬。具体时间请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
领证时间与地点
在当地自考管理部门领取,时间由当地自考办通知(助学考生毕业证书领取在助学单位,时间由班主任老师通知)。
考生可登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进行网上申请,考生完成网上申报手续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规定的确认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和相关材料到所申请办证的单位进行现场确定。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考试中心函[2014]138号)文件规定,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若申请本科毕业考生的专科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与本科信息不一致,考生还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凡提交虚假材料导致无法注册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从2014年下半年起,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全面启用全省统一制作的新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各类旧版毕业生登记表同时停止使用并统一回收销毁。请考生主动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或自学考试主考学校领取并认真填写。从2014年下半年起,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定费实行网上支付。毕业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成功并上交《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后,即完成毕业申请手续。如审核未通过,达不到毕业条件者,其毕业证书审定费不予退还。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补原件,可补办毕业证明书及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如有需要,请登录“湖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参照提示进行补办。
特殊问题处理
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现毕业证书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需要更正的,请持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考籍证等,在领取证书当年的8月上旬(6月证书)、次年2月上旬(12月证书)到所在市级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考办审批同意后,进行统一修改。逾期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错误,均不能再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