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谁颁发?
考生们在了解自学考试时应该都没有关注过毕业证是由谁发放以及毕业证书上是盖哪里的章这一问题。直到考生们在申请毕业时,才会对此有所关注,不禁会想自考的毕业证书是由谁来给我们颁发呢?学校还是省里面?其实,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是由省考委颁发,主考学校副署。
一、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制作
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并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络上电子注册。
二、考生需要具备可以申请毕业的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5.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
三、申请毕业需要达到的成绩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
关于湖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颁发的问题就给大家简单介绍到这里,考生只要将学校安排的课程一一考试通过,即可申请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