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自考考籍转出与转入容易出现的误区
2015年4月份湖南自考报名的时间已近截止,不少外省的考生想要转考到湖南自考,而关于自考的考籍转出与转入都是有相关规定的,但是部分考生对于此规定并不是很了解,常出现一些误区。
下面,我们就考生在考籍转出转入上出现的理解错误进行指正与分析:
一、学籍档案是不能随便带离的
有些考生办理考籍转出手续时,以为只要把个人材料取走即可,这是一种认识误区。 考生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之前,须先和外省自考办取得联系,明确当地有关规定。转出的考籍档案由市自考办以机要件形式转递,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到转往地区的省级自考办联系转入事宜。
二、必须在规定时间转学籍
考生在参加当期自学考试后,最好在成绩上传期间(上半年6月15-17日,下半年12月15-17日)后办理转出手续。假如自考生参见今年四月 份的考试,他应该在四月份成绩上传后(6月15-17日)办理转出手续。如果考生提前办理(未上传成绩前)转出手续,那在四月份考试合格的课程,原则上不能再办理转出手续。因为考籍转出手续不能分次办理,且外省自考办也不办理二次转入手续。
三、不能进行交叉考试
如果考生已在北京取得1门及以上合格成绩,且准备在北京毕业,再到外地参加自考就属于交叉考试。如果出现交叉考试情况,考生经外地考办允许后,可把北京考籍转出。北京自考考籍实行计算机系统管理,考生一旦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籍就会被注销,不能再转回北京继续自考。
考生如果需要办理考籍方面的事宜,建议不要贸然行动,应事先联系咨询自考办或者助学点了解清楚情况后,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