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信息更正。
考生可通过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的系统公共查询模块中的考生信息查询功能查核本人的基本信息。若考生认为基本信息中任何一项不准确,可办理基本信息更正手续.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考籍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除身份证号从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外,办理其他信息的更正须提供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考生办理基本信息更正手续凭证》交考生,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在复印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考生办理基本信息更正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 成绩更正。
考生可通过系统公共查询模块中的考生信息查询功能查核本人的成绩,若发现有不准确的可办理成绩更正手续。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考籍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考生办理成绩更正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考生成绩更正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考生若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含毕业论文)或委托开考课程的成绩更正,须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更正功能,向主考学校提出申请。主考学校初审后打印《考生办理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更正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汇总后打印《考生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更正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5)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6)考生只可更正原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成绩,不可更正顶替后的课程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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