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高级财务管理复习笔记之收购与兼并关系
收购与兼并关系。
二者联系:
(1)基本动因相似;
(2)都是以企业产权为交易对象,其企业资本经营的基本方式。
二者区别:
(1)在兼并中,被兼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仍可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要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一般的企业收购相比,杠杆收购具有的特征
(1)在杠杆收购交易中,企业的负债/权益比率大幅度上升,由此发生的负债主要由被收购公司的资产或经营现金流量来支撑和偿还,但如果收购后公司经营成功,这一比率很快降低。
(2)杠杆收购交易过程中有一经纪人,这个经纪人在收购交易的双方上起协调作用,并常常由交易双方意外的第三者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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