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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资产评估考前复习笔记:市场法

发布时间:2015-04-10 浏览次数: 通知:2023年湖南自考专/本科学历提升方案出炉!

第二章: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第一节:市场法

一、市场法及其适用的前提条件

市场法也称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市场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

(2)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收集到的。

运用市场法,重要的是能够找到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类似的参照物。

二、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的方式

用市场法对资产评估时,评估值的评定应参照相同或相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一般地说,在市场上如能找到与被评估资产完全相同的参照物,就可以把参照物价格直接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

参照物差异调整因素主要包括三方面:

(1)时间因素;(2)地域因素;(3)功能因素。

三、运用市场法评估资产的程序及其优缺点

运用市场法评估资产时,一般按下列程序(或步骤)进行:

(1)明确评估对象;(2)进行公开市场调查,收集相同或相类似资产的市场基本信息资料,寻找参照物;(3)分析整理资料并验证其准确性,判断选择参照物;(4)把被评估资产与参照物比较;(5)分析调整差异,得出结论。

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其优点表现在:

(1)能够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标直接从市场获得,评估值更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

(2)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

市场法的缺点表现在:

市场法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大部分的无形资产,以及受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一些资产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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