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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自考《银行会计学》考试大纲复习考点

发布时间:2018-08-15 浏览次数: 通知:2023年湖南自考专/本科学历提升方案出炉!

第一章  银行会计基础知识

第一节  银行会计的对象和特点

一、银行会计的对象

银行会计对象按其经济特征作进一步的分类称为会计要素。它可以划分为六个方面。

(一)资产

(二)负债

(三)所有者权益

(四)收入

(五)成本和费用

(六)利润

二、银行会计的特点

(一)业务活动和会计核算的统一性

(二)反映资金活动情况的全面性

(三)会计核算方法的多样性

(四)会计资料提供的及时性

三、银行会计工作组织

(一)银行会计机构

目前我国银行一般在总行设会计司(部);省、市、自治区分行设会计处;地市中心支行设会计科;县支行(城市区办事处)设会计股(科)。支行以下的办事处或营业所,因业务量较少,一般不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但仍需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会计工作。

银行会计机构分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和附属会计核算单位。

(二)银行会计制度

凡是属于全国银行业需统一贯彻执行,并对全国银行会计工作具有广泛约束力的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制定与管理。如统一规范我国金融机构基本业务核算原则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对统一制定的会计制度、办法,可结合辖内具体情况作必要的补充,但不得与总行规定相抵触,并应报总行备案。各家商业银行总行可视自身经营业务的特点和需要,根据统一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制定系统内的会计制度,报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在本系统内使用。各商业银行分行对其总行的制度、办法可做必要的补充规定,并抄报同级人民银行。

(三)银行会计人员

银行的各级会计机构,都是由一定的会计人员组成的,各级会计机构的任务,都要通过会计人员来完成。

第二节  银行会计基本核算方法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反映的类别名称,是设置账户、归集和记载各项经济业务的根据。

(一)银行会计科目的设置要求

⒈根据经营管理的要求来设置

⒉根据会计核算的要求来设置

⒊根据资金性质和业务特点来设置

(二)银行会计科目的分类

⒈表内科目

⑴资产类。

⑵负债类。

⑶所有者权益类。

⑷资产负债共同类。

⑸损益类。

⒉表外科目

⑴或有事项类。

⑵委托代理业务类。

⑶备查登记类。

二、记账方法

(一)银行记账方法的种类

记账方法是对日常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按照会计科目进行整理、分类并登记账簿的专门方法。记账方法有复式记账法和单式记账法两种。

⒈复式记账法

复式记账法就是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按照资金内在的对应关系,以对应相等的金额在所涉及到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进行登记的记账方法。

⒉单式记账法

单式记账法就是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登记的记账方法。

(二)借贷记账法在银行的具体运用

借贷记账法是一种复式记账法,目前我国银行系统普遍采用借贷记账法。运用借贷记账法,举例说明如下:

例1-1:某商业银行签发现金支票一张,从人民银行存款户中提取现金250 000元。其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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