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自考《国际金融》第五章考试重点
国际金融:第五章
国际金融市场的作用:
1、国际金融市场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
2、国际金融市场为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
3、国际金融市场通过金融资产价格促进了全球资源合理配置的实现。
4、国际金融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规避风险和套期保值的场所。
5、国际金融市场有利于各国国际收支失衡的调节。
狭义的国际金融市场的分类:
1、按资本融通期限长短分为国际货币市场和国际资本市场
2、按信用中介在交易中的地位分为国际直接金融和国际间接金融。
3、按投融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分为国际股权市场和国际债务市场。
广义的国际金融市场除了狭义的国际金融市场还包括外汇市场、国际黄金市场。
外汇市场分类:
1、从交易主体分为银行间外汇市场(外汇批发市场)、银行与客户间的外汇市场(外汇零售市场)。
2、从交易工具分为即期外汇市场、远期外汇市场和包括货币期货与外币期权的衍生外汇市场。
欧洲货币市场的概念:
1、欧洲货币也就是境外货币,但并不等于外汇的概念,也不等于外币。2、欧洲货币市场中的欧洲不是一个地理概念,而是一个经济概念。是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运用境外货币进行交易的市场。
3、欧洲货币市场上的欧洲银行,也不是指哪 一家具体的银行,而是泛指从事境外货币借贷的银行。
欧洲货币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区别:
1、两者是从历史的发展不同而对国际金融市场总体进行的分类。
2、两种国际金融市场产生的基础不同。国际金融市场是国内金融市场的自然外延,欧洲货币市场则是制度安排的产物。
3、两者的交易对象不同。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市场所在国货币,而欧洲货币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境外货币,交易主体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关系。
欧洲货币金融市场的离岸金融中心(具体经营境外货币业务并具有某一特征的一定区域或城市):
1、按业务性质分为:功能性中心(从事欧洲货币金融业务的金融中心:如对非居民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发行境外货币)和名义性中心(为避税目的设置的空壳银行,只做账务划转)。
2、就功能性中心而言,
(1)、对具体从事欧洲货币存贷业务时是否区分居民与非居民分为集中性中心(不区分居民与非居民如伦敦和香港)和分离性中心(只对非居民进行业务往来,如纽约和新加坡)。
(2)、根据欧洲银行对资金集散方向不同分为基金中心(集中世界各地的欧洲货币国际游资贷放给本地区的资金需求者,如新加坡)和收放中心(吸收本地区过剩欧洲货币贷放给世界各地资金需求者,如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