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报考条件和有关事项说明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专业 。首次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出示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资格审查证明;报考公安管理、治安管理、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等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
2.首次报考的社会考生凭居民身份证至市州、县(市、区)自考报名站办理新生入籍报考手续和采集基本信息。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考籍证及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或到报名站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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