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自考00263《外国法制史》之名词简答论述题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1.严格责任制度
答:是教会法最重要的渊源,不仅是教会立法的主要依据,而且本身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世俗法院也有一定的约束力。
32.强制契约
答:从法源的意义来看,英国普通法指的是由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
33.欧洲联盟法
答:是西方国家通过司法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一种基本司法制度。
34.圣训
答:为法国《1958年宪法》中设立的一个国家机构,兼有司法、监督、咨询多重职能;享有违宪审查权,由9名成员组成。
35.长官法
答:是伊斯兰法的基础,一种宗教义务,具体包括念功、拜功、斋功、朝功、课功。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罗马法的渊源。
答:(1)在保持大陆法系基本风格的基础上,更多的吸收了美国法的一些原则和制;
(2)战后日本法的发展较多的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原则。
(3)确立了高度发达度。的经济法律体系。
37.简述普通法的缺点。
答:(1)12世纪初的审查学派,代表人物是伊尔纳留斯等,活动是注释罗马法;
(2)14世纪的评论法学派,代表人物是巴尔多鲁等,活动是将罗马法与中世纪西欧社会实践相结合;
(3)15世纪的人文主义法学派,代表人物是阿西亚特,活动是研究罗马法本意和历史沿革关系。
38.简述英美法系的特点。
答:适应不同时期的需要,罗马国家先后制定了三种私诉程序:
(1)法定诉讼。盛行于共和国初期只适用于罗马人,分为法律审查和事实审查两个阶段。
(2)程式诉讼。共和国后期由裁判官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理由制定一定程式的书状,移交由民选承审法官审理。形式趋向简单,不仅适用于罗马公民,也适用于审理外国人的违法案件。(3)特别诉讼。始于帝国初期,帝国后期成为唯一通行的诉讼制度。诉讼自始至终由一个法官来担任,可强制当事人出庭和执行判决。
39.简述德国法在基本特征上与法国法的差别。
答:教会法是中世纪欧洲重要的法律体系之一,它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教会法是封建性质的神权法;
(2)教会法具有相当完备的体系;
(3)教会法的盛衰取决于教权与世俗王权的斗争。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3分,共26分。
40.论述衡平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答:英国是近代宪政的策源地,其在形式和内容上都保留着独特的风格。
(1)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其宪法渊源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例和相关判例。
(2)英国宪法具有极强的历史延续性。
(3)英国宪法的内容具有不确定性。
(4)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其修正程序和效力与普通法律相同,只是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有所不同。
41.论述大陆法系的基本特点。
答:1946年宪法是日本在二战结束后国内民主进步力量空前强大及美军占领的条件下颁布的,是一部在体系和内容上有较大进步意义,贯彻了民主、人权与和平原则的宪法。具体体现为:
(1)确立了君主立宪的国家基本制度。天皇被保留了下来,但权力从根本上被削弱。
(2)实行三权分立和责任内阁制。国会、内阁和法院分别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互相牵制。最高法院有制定内部规则和违宪审查的权力。
(3)规定了极为广泛的国民权利和自由。用国民取代臣民一词,权利自由条款占条文总数的三分之一。
(4)宣布放弃战争和不得保持武装力量,仅保留自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