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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湖南自学考试关于自考毕业论文的工作安排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9 浏览次数: 通知:2023年湖南自考专/本科学历提升方案出炉!

湖南城市学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的安排工作的通知已下达,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请注意以下细则:

为了做好2015年上半年的毕业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毕业论文的对象

已通过各地自考办报考了2015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的考生。

二、毕业论文工作具体安排:

1、1月30日前,考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完成毕业论文选题,并填写选题表,也可根据报考专业及工作实际自行确定论文题目。选题表和完成的论文初稿请于3月20日后一起发给指导老师(不需到校提交选题表)。

2、2月7日,考生到湖南城市学院北校区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第二教学楼旁边红楼)206室缴纳论文指导费(300元/每生)及领取论文情况登记表。

3、3月20日至4月10日,考生与论文指导老师联系,将所写论文初稿交与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考生根据指导老师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毕业论文情况登记表,完成论文初稿。

4、为了方便外地考生顺利进行毕业论文答辩,我校本次答辩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在缴费填表时注明参加答辩的方式。

5、4月11日,现场答辩(时间8:30开始,地点在湖南城市学院北校区第二教学楼,详情见教学楼门口张贴的通知)。

三、毕业论文的要求

各考生应根据《湖南城市学院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毕业论文指导书》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本次毕业论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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