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考考生申请毕业材料整理要求
毕业办证的审核工作,为了保证考生毕业数据的准确,各级自学考试机构须上报考生毕业申请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贴在考生毕业生登记表第3页的右上角)。以市州(或高校)为单位,分专业按照系统中申请清单的顺序整理打捆。毕业生登记表不允许复印,统一由地市或主办院校到省自考办领取。
2、考生每人一个用于存放申请材料的档案袋,按照毕业生登记表的方式进行整理。袋中必须包括以下材料:
①、经考生签字确认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回执单》(申请本科毕业考生贴于档案袋上;申请专科毕业考生分专业集中放在一个档案袋内);
②、考生学历证明及各类专业证书的复印件(一定要有专业);
③、课程免考、本科直报审批表;
④、多考籍号合并的申请单;
⑤、转籍证明,成绩单或外省合格试卷(针对外省转入考生);
⑥、系统中没有成绩的课程合格试卷或单科合格证(针对无法在毕业申请界面右侧中找到毕业专业计划中的课程成绩);
⑦、专本同办的专科申请回执单。
3、专科原件按照毕业生登记表的方式进行整理。专本同办的需要提供纸质和excel电子版本的名册(使用统一表格见附件)。
4、考试期间如有基本信息变动过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放在专科原件一起,复印件放在毕业生登记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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