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T-4或PETS-3合格成绩可作成人学位授予资格的有效外语成绩
为了进一步规范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提高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关于整顿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1991〕11号)精神,结合我省成人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的实际情况,我省于1998年下发了《关于组织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学位课程全省统一考试的通知》(湘学位〔1998〕9号),通知规定凡我省高等学校各类成人本科毕业生(含自学考试等)1999年1月1日以后申请学士学位必须通过该项统一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
十五年来,全省各高校认真执行上述两个文件精神,有力地提高了全省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较好地维护了我省学位工作声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根据当前各高校成人本科教育发展迅速,在籍学生中外省生源较多的实际,以及你校提出“对于外省(市、自治区)学位办不组织成人学位英语考试的,能否在当地设立考点或以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成绩替代成人学位英语考试成绩”的申请,经研究决定,对成人学位外语考试的有关工作函复如下:
一、基于目前的考试安全形势,我办在外省市设立成人学位外语统一考试考点的条件还不成熟,暂不予设立外省考点。
二、在我省高校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外省学生,申请在外省市参加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借考”),经学位授予学校同意后,学校将在外省市借考的学生名单报我办备案,办理了借考备案的学生可以参加当地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其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以作为我省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有效外语成绩。
三、当地没有组织省级成人学位外语统一考试的,可以在当地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下简称“CET-4”)或全国英语等级三级考试(以下简称“PETS-3”),其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以作为我省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有效外语成绩。
四、从2015年6月1日起,凡在我省高校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学生,其在成人本科在籍期间参加 CET-4或PETS-3考试,其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以作为我省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有效外语成绩。
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来源:湖南教育政务网 http://xwb.gov.hnedu.cn/show/219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