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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自考2012年(1-3月)自考相关事项安排

发布时间:2012-01-10 浏览次数: 通知:2023年湖南自考专/本科学历提升方案出炉!

为方便合肥自考考生申请教师资格证,凡通过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未领取合格证的考生,请于每次自考考试前一周到合肥市自考办领取(东一楼),此外,每次考后发放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的同时(具体时间参考自考工作行事历)也可以补领历次未领的合格证。遗失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在考前一周的周一、周二来登记,周五、周六领取 ,其他时间将不再发放和补办。

日 期  工作内容(对外接待工作时间为8:00-11:30,2:30-5:30 
11  三月  3月29日  公布查卷结果 
10  3月15—16日  2012年四月新生补摄像(凡未摄像考生均可补摄) 
9  3月1—2日  发放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同时补发之前未领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8  发放元月份违规处理决定书 
7  元月份考试查卷申请登记(3月1号) 
6  二月  2月28—3月2日  2012年7月份中英合作专业报名(2月28-3月2日)现场报名 
5  一月  1月20日  公布2012年成绩(合肥市不发成绩合格证) 
4  1月16日—17日  发放免试申请结果
发放2011年(下)毕业证书 
3  1月7—8日  1月份自学考试 (中英合作专业1月6-8日) 
2  1月4—6日  领取登记补办的准考证
补发未领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1  1月1号前  公布2012年元月份考试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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