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2年上半年自考处召开自考实践环节考核工作会
6月27日下午,自考处组织召开了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工作座谈会。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南昌航空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或副院长以及自考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自考处处长刘海涛主持,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余芳霖到会并做总结发言。会议首先听取了自考处相关负责人就201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工作的情况通报。
201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共有43所高校(其中本科学校22所,专科学校21所)组织了43281名考生参加实践课程的考核,另有12271人完成了计算机实践课程统考。为做好本次考试,我处采取了两项新措施,一是联合信息处对实践考核平台进行二次开发,系统审核专业代码及课程代码,解决了以往人工审核代码易错的现象;二是对所有主考学校上报专业权限严格限制,并人工抽查审核考生的原始材料。
会上,各主考学校就实践环节考核的组织管理、考核要求、成绩上报、规章制度的落实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地探讨和交流,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建议方案。会议认为应当全省一盘棋,各主考学校要按章办事,共同执行。
副院长余芳霖做总结性发言。自学考试制度在我省实施近30周年,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江西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新形势下,自学考试工作还面临诸多问题,如实践考核、论文答辩、考风考纪、生源下降、考籍管理、学习服务中心建设等问题,这些都需要主考学校和教育考试院共同研究。他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指出:一是积极推进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建设,以自考学习服务中心为平台,发挥主考学校的助学作用,提高自学考试质量。二是积极推动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向普通本科高校扩展。三是尽快调整自学考试专业结构,控制专科专业,大力发展本科专业。四是对主考学校进行调整,以优质的普通本科为主。五是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1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函[2012]36号)精神,结合我省自考实际,从2013年开始,我省将每年安排4月和10月两次全国自学考试统一考试时间,停止1月份的自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