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考《环境法学》考前复习资料:简答题
湖南自考《环境法学》考前复习资料:简答题
1.我国严格控制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
(1).严格按照规划用地;
(2).控制乡镇企业建设用地 ;
(3).控制乡村公用设施 ;
(4).控制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 。
2.定环境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原则;
(2)坚持协调发展,互惠共赢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4)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原则;
(5)坚持依靠环境科技进步保护环境原则。
3.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目的。
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4.环境规划的特点。
综合性,整体性,区域性,动态性,约束性。
5.我国环境标准的分类。
(1)质量标准;
(2).物排放标准;
(3)境监测方法标准;
(4)境标准样品标准;
(5)境基础标准。
6.行政处罚的特点。
(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相对人中的违法者;
(3).行政处罚的性质是行政制裁;
(4).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单方性强制性行为;
(5).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
7.突发环境事件分成哪几级?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2).重大环境事件;
(3).较大环境事件;
(4).一般环境事件。
(湖南省大学自考网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