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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自考00458《中小学教育管理》第十一章学校课程评价

发布时间:2023-08-01 浏览次数: 通知:2023年湖南自考专/本科学历提升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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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课程评价的内涵

学校课程评价应该包含着从前期的组织到后期的实施,所以学校课程评价应该关注课程的三个维度:

(1)计划的课程:进入课程计划的内容(也就是选择教材);

(2)提供的课程:教师教的内容(组织教材,进行教学);

(3)接受的课程:学生实际体验到的内容(实施后的成果)。

二、学校课程评价的功能:

1、诊断功能;2、甄别功能;3、导向功能;4、调节功能;5、促进功能

三、学校课程评价的主体和方式

(一)课程评价的主体(在实践中主要是由相关领域专家来实施)

1、首先是作为课程实践者的教师。

2、高度重视学生的参与,学生是学校课程的直接受益者。

3、也要重视学校领导以及教育管理部门和家长的意见。

(二)课程评价的方式

1、事实性评价主要是为了说明课程实施的结果,是为了证明课程实施的成果。

2、发展性评价是为改进学校课程质量而实施的评价,主要是为了提高学校课程实施的某个方面。

四、课程评价的标准

目标评价的标准、内容评价的标准、过程评价的标准和成果评价标准。

课程评价的指标是根据具体的课程以及地区、学校的特点设置的,没有统一的课程评价标准,需要在课程评价的标准中关注学生的知情意行的发展以及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发展,从而促进学生的整体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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