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自考00249《国际私法》之多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题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21、反致产生的原因包括
A.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可能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
B.各国对本国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的范围理解不同,一些国家认为被指定的外国法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
C.不同国家对同一冲突规范中包含的概念的内涵理解不同
D.不同国家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规定了不同的连结点
E.在具体案件中有相互指定的致送关系发生
22、时际法律冲突产生的情况
A.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发生了改变
B.法院地国的实体规则发生了改变
C.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未变,但事实上的连结点发生了改变
D.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和事实上的连结点都未变,但是法院地国的实体规则发生了改变
E.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和事实上的连结点都未变,但是被指定的准据法本身发生了改变
23、《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首先规定了“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这里指的双国籍是指
A.作者国籍 B.出版者国籍 C.出版社国籍
D.作品国籍 E.作品与出版社国籍
24、在合同法律适用理论中,下列有关“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表述正确的有
A.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时间不受任何限制
B.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包括明示和默示两种
C.关于当事人选择法律的空间范围,目前绝大多数国家没有限制
D.关于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性质,学界普遍认为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协议选择的法律包括实体法和冲突法
E.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变更,目前绝大多数国家不允许当事人事后变更所选择的法律
25、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与特征性履行方法相结合的立法例有
A.除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法律外,直接依据特征性履行方法,明确规定具体合同的法律适用,特征性履行方法直接代替最密切联系原则
B.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与特征性履行方法结合起来,通过特征性履行方法确定最密切联系地
C.最密切联系原则、特征性履行方法与更密切联系例外相互结合
D.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特征性履行地,最密切联系原则直接代替特征性履行方法
E.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与特征性履行方法分割开来,分别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参考答案:
21、BDE
22、ACE
23、AD
24、BC
25、ABC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26、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
答: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是指法院在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作准据法时,因其适用的结果与法院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基本道德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以及在应请求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或仲裁裁决时如予以承认和执行的结果也会出现这种抵触,从而可以拒绝或排除适用该外国法和拒绝加以承认和执行的一种保留制度。
27、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
答: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是指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在国内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状况。
28、诉讼费用担保
答:诉讼费用担保是指外国人或在内国未设有住所的人在内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被告的请求或依国内法律的规定,为防止其滥用诉讼权利,或防止其败诉后不支付诉讼费用,而由国内法院责令原告提供的担保。
29、仲裁协议
答: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合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国际商事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0、简述中国有关涉外代理法律适用的规定。
答: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6条规定: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
31、简述几种特殊情况下的物或财产的法律适用。
答:(1)外国法人在自行终止或被法人国籍国解散时,其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不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应依其属人法解决。
(2)在涉外遗产继承问题上,有的国家对遗产不分动产与不动产,概依被继承人的属人法处理,而排斥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
(3)无主土地上的物的物权,一般主张依占有者属人法处理。
(4)国家财产,适用该财产所属国家的法律,而排除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
32、简述海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规则。
答:(1)船舶相撞,或者船舶与海上设施碰撞所发生的侵权行为,如果侵权行为在公海上发生,适用法院地法,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领海上,一般适用领海国法律即侵权行为地法。
(2)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无论该船舶处于公海或某国领海,多主张适用国旗法。但是,如果船舶处于他国领海之内,并且该侵权行为影响领海国的利益,则适用领海国法。
(3)因海上运送事故致旅客死伤、货物毁损所发生的侵权行为,依合同准据法来解决运送人的责任问题,但旅客安全常受到许多国家的强制性法律的保护,这种法律不得在合同中运用法律选择条款加以规避。
33、简述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涉外无人继承遗产法律适用的规定。
答: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5条规定,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至于国家或集体是以最后继承人权利取得无人继承财产还是依先占权取得无人继承财产,中国尚无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