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考《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什么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in public sector)就是公共部门中的备类公共组织依据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目标,对其所属的人力资源开展的战略规划、甄选录用、职业发展、开发培训、绩效评估、薪酬设计管理、法定权利保障等多项管理活动和过程。
从整体上讲,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两部分。前者是指在整个公共部门系统中,为了保证其工作的性质与人力资源的整体结构的相互匹配以及发展韵需要,对公共部门内外的人力资源供求状况进行宏观和中长期统计、预测、规划,制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政策、管理权限和管理标准,维持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流动和人才市场秩序的管理,其目的是奠定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和发展的良好基础。后者是指每个具体的公共组织依法对本组织内现实的人力资源进行开发、管理的活动和过程。宏观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与微观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不是截然分离的两个体系.而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它们互为条件、相互保障,共同形成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如前所述,公共部门的构成复杂,所以,其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管理方式并非统一的模式,而是有多样化的选择喝制度安排。例如,政府组织的人事管理主要采用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共公司则使用与私营企业组织类似的管理制度,第三部门又根据各自的类型和组织目标,采用类政府管理模式、半企业化模式或企业化运行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