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自考00467《课程与教学论》课程与教学评价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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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与教学评价
就是以一定的方法对课程或教学的计划,活动以及结果等有关问题作出价值判断的过程。
二、课程与教学评价的功能
1、需要评估;2、课程诊断与修订;3、课程比较与选择;4、目标达成程度的了解;5、成效的判断。
三、课程与教学评价的类型
1.形成性评价
是在课程开发或课程实施还在发展或完善过程中时所采用的评价,其主要目的在于搜集课程开发或实施过程各个局部优缺点的资料,作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的依据。
2.总结性评价
是在课程开发或课程实施完成之后所施行的评价,其主要目的在于收集资料,对课程计划的成效作出整体的判断,作为推广采用或不同课程计划之间比较的依据。
3.诊断性评价
是在课程计划或教学活动开始之前,对需要或准备状态的一种评价,其目的在于使计划或活动的安排具有针对性。
4.目标本位评价
以课程或教学计划的预定目标为依据而进行的评价。特点;标准清晰,任务重点集中,易于把握。实施条件:必须要陈述一个表达清晰的目标。
5.目标游离评价
要求脱离预定目标,以课程计划或活动的全部实际结果为评价对象,尽可能全面客观地展示这些结果。特点:灵活性,多样性。实施条件:对实际课程与教学结果的全面性考察,有一个清晰的价值判断标准。
6.效果评价
对课程或教学计划实际效用的评价,它注重课程实施前后学生或教师所产生的变化,以至于课程运作的具体状况,变化产生的原因等被置之度外、这种评价也被称为"暗箱式评价"。
7.内在评价
是对课程计划本身的评价,而不涉及课程计划可能有的效果。
8.内部人员评价
是指评价由课程设计者或使用者自己实施的评价。
9.外部人员评价
是指评价由课程设计者或使用者以外的其他人来实施。
10.量的评价
把复杂的教育现象简化为数量,进而从数量的分析与比较中,推断某一评价对象的成效。
11.质的评价
是通过自然的调查,全面充分地揭示和描述评价对象的各种特质,彰显其中的意义,促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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