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开始,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将正式启动。即从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高考时按新的制度录取新生。
综合素质评价将是高考录取重要参考
从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湖南高考将构建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机制(即“两依据、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将成录取学生重要参考。
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在于在于引导普通高中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个性特长全面发展,扭转“唯分数论”倾向,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重要参考。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内容。
湖南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如实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活动和事实材料,对相关材料要进行公示,责任教师要审核把关,确保真实性。二是建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保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便于档案的使用和监管。三是加大对弄虚作假者的查处惩治力度,保障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可靠。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纳入高考总成绩
湖南高考科目设置已经明确为“3+3”,即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门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成绩组成,不分文理科。全国统考的语、数、外3门科目采用全国卷考试、分值不变。其中,外语科目将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里组织统考,学生自主选择任意3门参考并计入高考总分。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和等级性。其中合格性考试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等级性考试纳入高考计分范畴,包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分为A、B、C、D、E等级别。
学业水平考试采用等级制计分,破除“一分定终身”的弊端,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也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此办法于2018年正式实施,从当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开始执行,2021年有关科目正式纳入高考计分体系。
此外,湖南已经取消了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其他扶持类加分项目,加分分值明显降低,维护了高考公平公正。
高考录取批次将取消
据了解,2015年已将本科第三批A、B两个批次合并为一个批次,将逐步合并本科第二、第三招生批次,直至取消录取批次。
取消录取批次后,学生不再分批次填报志愿;学校在考生志愿填报范围内按学生专业志愿和高考分数择优录取,克服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倾向。这既方便学生选择就读高校,降低考生报考难度和风险,也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
湖南将完善普通高校的自主招生,确保真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进入高校。2015年起,自主招生免试安排在统一高考后、高考分数线公布之前。
湖南将逐步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规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建立分别针对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的考核录取模式。2017年,分类考试将成为高职院校招录学生的主渠道。2015年我省还试行了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学生选报1至2所学校制度,今年将继续实施,使学校选拔学生和考生选报学校更加合理有效,并逐步实现“双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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