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如何正确认识与理解“高考”?
答:“高考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民生问题的重要方面,并且对于培养各级各类创新人才意义重大。经过30年不断改革和完善,高考为我国各级各类高校人才选拔做出了巨大贡献,其科学性、公平性、权威性得到了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2、问:2013年高招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当前高校招生工作面临着进一步维护良好考风考纪、进一步维护好高校招生公平公正、进一步深化高考改革的艰巨任务。招生战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把广大考生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问:考生为什么要高度重视高考志愿的填报?
答:高考志愿是指考生在选择自己希望就读的高校与专业时,按规定形式向招生部门和招生院校就自己的决定所表达的书面意见;一般采取填涂志愿卡(表)的形式,有些地方已开始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高考志愿可以看作是考生与院校之间按招生规则进行双向选择的协议。在招生政策范围内,只有考生与院校双方都同意的选择,才会圆满实现。
高考志愿既是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的重要依据,又是招生院校录取新生的必要条件。现在各地一般所有批次的院校全部以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含征集志愿)为录取依据,省市区招办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没有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可能被院校录取。因此,考生不要轻易放弃每次填报志愿的机会。
4、问:重考试、轻报考的危害在哪里?
答:作为高考招生非常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志愿填报,有些人从重要性上将其称之为第二次高考,也有些人从技巧性上将其称之为第二次高考,还有不少过来人坦言“考得好不如报得好”,无论如何将其归结为“七分成绩定,三分志愿拼”是不为过的。高考志愿填报成功了,将会锦上添花使考生及家长心想事成,从而上个理想的、心仪的大学;而高考志愿“报砸”了,就不仅是事与愿违“损分折业”这么简单了,稍强一点的,上个不理想的大学或不如意的专业,就有可能使其心情郁闷、黯然神伤;遇到稍差的,就有可能是“由本到专”,甚至是“名落孙山”,足以使其改变人生、抱憾终身。
由此可见,掌握高招报考的技巧,成功填报高考志愿是多么多么的重要;而重考试、轻报考的危害则非常之大。
5、问:考生何时填报高考志愿?
答:考生何时填报高考志愿,与各地采用何种志愿填报方式密切相关。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大致分为三种:高考前估分填报志愿;高考后估分填报志愿;高考后据分填报志愿。分批次填报志愿的,基本上是上述某两种的结合使用。
目前,全国各地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是这样的: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吉林省共4个省市是高考前估分填报志愿;天津市、山西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辽宁省、新疆自治区共10省市区是高考后估分填报志愿;江苏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宁夏自治区、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福建省、广西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重庆市、江西省共17个省市区是高考后据分填报志愿(其中,分批次填报志愿的,以本科为划分)。据分析,2007年也不会有大的变动。即便有变,很大的可能也是由考前、考后估分填报向考后据分填报变。
高考前估分填报志愿的时间一般在当年的5月中下旬;高考后估分填报志愿的时间一般在高考后的一周以内;高考后据分填报志愿的时间一般在高考后的6月下旬。至于具体的时间安排请及时查看各地的相关规定。
6、问:何为高考后“据分填报”志愿?
答:对于高考后公布了考生成绩,公开了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再填报志愿的方式,有的省区将其称之为看分填报,有的省区将其称之为出分填报,还有的省区将其称之为知分填报。笔者认为,准确虽然准确,但似乎缺少了点什么,于是笔者将其称之为“据分填报”,何为“据分填报”?其一,依据自己的竞争实力(主要是考分)及相关资料填报志愿者也;其二,笔者希望天下的考生进行高考填报志愿时都有理有据,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失误。
7、问:高考志愿怎样才能填得好、报得巧?
答:从总体上说就是,只有跟着《招生章程》走,才能掌握报考新技巧;只有掌握报考新技巧,高考志愿才能填得好、报得巧。
8、问:什么时候开始用《招生章程》招生?
答:2002年是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第一个高考招生年。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开放的需要,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国家教育部对此极为重视,在专门下发的《关于做好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中规定:“今年招生工作中,高等学校除了要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外,还必须同时公布招生章程。”
9、问:用《招生章程》与“招生简章”招生的区别?
答:从名称上看,只是将“招生简章”改为《招生章程》,但这绝不仅仅是字面上的“一字差异”。从理论上来讲,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社会的进步,教育改革的深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简章”跨到了市场经济时代的“章程”,这一字之改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从法律上来说,《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的作用,而“招生简章”则基本不具备什么法律规范性的作用。这对广大考生及家长这个“弱势群体”来说具有一种较好的保护。反过来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高校就是一种较强的约束,当然也有保护。用《招生章程》招生,将大大有助于高校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三公”原则,将把我国依法治招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从实践上来说,由于“招生简章”仅介绍一般性报考内容,而报考的核心内容(录取规则等)是不公开的,可《招生章程》就不同了,录取规则等17项招生信息是其必须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录取规则中“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这些具体的规定内容,给了广大考生及家长以用武之地,所以不能“跟着感觉走”,而必须“跟着招生章程走,掌握报考新技巧”。
10、问:《招生章程》的作用体现在哪里?
答:教育部在连续6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均明确指出:“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招生章程(包括民办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及广告)必须经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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